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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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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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