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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3〕17号
发文日期: 2013-02-26
生效日期: 2013-02-26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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