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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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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现行增值税
    责任编辑: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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