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5-11-27
生效日期: 199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根据我市地方税务征管工作中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需要,市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制定本办法是强化税收执法、规范纳税行为的重要措施,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