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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批复 国税函〔2007〕3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批复

    国税函〔2007〕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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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三十条关于“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以及附件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新办企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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