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29
生效日期: 2007-03-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申报“期限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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