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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4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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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耐驰(兰州)泵业有限公司政府补贴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甘国税发[2006]1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称企业)以各种方式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称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nb
    责任编辑:wufeng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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