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26
生效日期: 2011-01-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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