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03-30
生效日期: 2006-03-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版权主管部门、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推动软件自主创新,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具体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二、进口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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