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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11〕85号
发文日期: 2011-07-14
生效日期: 2011-07-14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来关于珠海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加快横琴开发,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 二、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将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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