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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外汇局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 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 商服贸发〔2006〕13号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外汇局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 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

    商服贸发〔200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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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局、知识产权局、外汇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落实《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鼓励境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增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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