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25
生效日期: 2011-07-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予以公布,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精神,保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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