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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1〕38号
发文日期: 2011-08-02
生效日期: 2011-08-02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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