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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琼财〔1988〕征字第23号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琼财〔1988〕征字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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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税局:  十月十三日在儋县召开的全省印花税专业会议期间,各市、县提出关于印花税的一些问题,省厅经过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外贸局等单位的账簿是否贴花?目前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有的市、县已将粮食、商业、供销、外贸等单位转轨为公司,有的市、县还未转轨,仍然行使一部分行政职能。为此,对行使行政职能的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外贸局等单位的账簿不属经营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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