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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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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保证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施行,落实纳税服务,税务总局编写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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