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8-10
生效日期: 2011-08-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10年12月23日发布2010年第9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37031010、37032010和37039010。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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