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7-12-31
生效日期: 1998-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我局制定的《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对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对制约监督纳税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行为,推进依法治税,更好地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地税机关应予高度重视,加强对企业所得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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