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1-14
生效日期: 2006-11-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检查的时间从〔2004〕957号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6年底。二、检查方法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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