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0〕57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0〕57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有关规定,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现就免收“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经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全国性
    责任编辑:tax6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