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12-04
生效日期: 2007-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局内各单位: 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等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司(法制处)或监察局(监察检查室)联系。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4日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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