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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0〕32号
发文日期: 2010-10-10
生效日期: 2010-10-10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抓住机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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