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0-11
生效日期: 2010-10-1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天津市、山东省、青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天津市、青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济南分行,南宁中心支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07〕49号)、《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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