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反避税工作,提升工作质量,现将2005年反避税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继续强化反避税基础工作(一)要严格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规定的标准判定关联企业,并认真做好关联申报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如实、完整地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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