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10-12
生效日期: 2001-10-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推进黄金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促进黄金制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现就黄金制品零售市场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黄金制品零售管理审批制,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