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1-11-26
生效日期: 2001-11-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际竹藤组织总部大楼工程项目进口的价值2352.4万美元的设备、仪器、建筑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物资清单详见附件。 该项目的后续进口以及今后的类似建设项目,除按现行规定可以免税的设备、仪器外,一律不予减免税。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竹藤组织项目进口物资清单财政部200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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