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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会计检查中查出的欠税进行帐务处理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0〕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会计检查中查出的欠税进行帐务处理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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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入库和退库制度严肃财税纪律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0〕103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在这次会计检查中查出的隐瞒欠税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对于会计核算单位隐瞒未入帐的欠税,均在查出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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