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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94〕财税字第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94〕财税字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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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部:   你部铁专报[1993]23号《关于铁路企业放地方税和对铁路建设基金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和铁专报[1994]2号《关于铁路资金短缺情况的报告》均收悉。根据国务院国阅[1994]40号《听取铁道部关于铁路资金紧张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精神,现对你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铁路建设基金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根据国务院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
    责任编辑: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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