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8-04-17
生效日期: 1998-04-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1997年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1997〕415号),要求各地于当年10月中旬以前对酒类行业消费税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局对各地上报的检查报告进行了汇总。现将各地检查发现的政策及征管方面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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