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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局关于开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 财清字〔1996〕12号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局关于开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户数清理工作的通知

    财清字〔199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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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直属机构:       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基本户数进行清理,是保证全国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彻底和不重不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促进全国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户数清理的具体工作
    责任编辑:duxue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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