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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8〕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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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机电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恢复退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标机电产品申报退税所需凭证及审核、审批程序等具体管理办法,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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