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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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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199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12号),海关总署以署监[1995]184号予以转发。同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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