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7-11-21
生效日期: 1997-11-2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位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附: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 根据部分地区在征收资源税中遇到的问题,现将资源税部分应税产品的征税范围,解答明确如下: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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