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7-01-23
生效日期: 1997-01-23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工商税制改革的各项法规,增强国家财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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