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5-01-03
生效日期: 1995-01-03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编注:根据2009年2月2日 国税发〔200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本文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便于纳税人正确地履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义务,全面、准确的反映增值税税款计算过程,根据增值税征税申报制度实施一年以来情况,我们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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