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5-05-15
生效日期: 1995-05-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及时掌握各地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动态,了解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协调、督查、指导各类案件的查处工作,我们制定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报制度》,现发给你们,请自1995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上报我局。 附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及时掌握各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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