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1
生效日期: 2022-06-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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