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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86〕财税协字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86〕财税协字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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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关于执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为“税收协定”)的条文解释,有些只涉及同个别国家之间的特殊规定,需要结合对方国家的情况,单独作出解释。如同联邦德国和同新加坡的协定,在执行时,都已行文就协定中的一些特殊条款作了解释说明,有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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