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4-22
生效日期: 2022-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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