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09-14
生效日期: 2017-09-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第四十二条对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做出解释,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针对2017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中各地反映的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我局与税务总局相关司进行了研究,现将具体指导意见下发,请你局参照执行:一、关于限售股解禁转让征收营业税的滞纳金加收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第十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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