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1-11
生效日期: 2022-01-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外贸运行基础并不牢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努力保订单、稳预期,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挖掘进出口潜力 (一)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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