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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浙财税政〔2021〕13号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1-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浙财税政〔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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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公益慈善捐赠,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浙江省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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