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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25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第25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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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2021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253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第三条  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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