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7-05
生效日期: 2018-07-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xlsx 附件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xls 附件3: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汇总.xlsx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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