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7-05
生效日期: 2018-07-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3:《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4:《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