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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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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等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分类及预征率 (一)市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城区、清
    责任编辑:zhangshan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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