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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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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优化契税纳税服务,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契税申报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二、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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