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7-26
生效日期: 2021-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企合作,提高对跨境投资者的个性化服务水平和税收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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