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号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2019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天津等13个省(直辖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
    责任编辑:quzhe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