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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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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安排,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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