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4-08
生效日期: 201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规定,对执行《西部地区产业目录》(下称新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问题,通知如下:一、2014年10月1日起,西部地区企业按照新产业目录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情形分段计算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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