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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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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海关总署2021年1月5日附件 海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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